根据《国务院关于修改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〉的决定》(国务院令第682号),以及环保部《关于发布<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>******有限公司防火材料加工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(包括验收监测报告、验收意见)公示如下:
******有限公司防火材料加工扩建项目;
地点:灵寿县南燕川乡新湖社村;
******有限公司 ;
建设内容:年加工10万吨防火材料(其中3万吨液体(膨胀性)防火材料、7万吨固体(非膨胀性)防火材料);
公示时间: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6月26日;
公示期间,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,个人须署真实姓名,单位须加盖公章。
联系人:李经理
联系方式:******