寿县新城区道路照明配电工程(二次)(项目编号:25AT******095)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方式,******委员会于2025年5月30日完成评审,最终确定: | ||
项目名称 | 寿县新城区道路照明配电工程(二次) | |
项目编号 | 25AT******095 | |
标段名称 | 寿县新城区道路照明配电工程(二次) | |
标段编号 | 25AT******095-001 | |
采购人 | ******有限公司寿县供电公司 | |
代理机构 | ******有限公司 | |
采购方式 | 公开采购 | |
开标时间 | 2025年5月30日14时00分(北京时间) | |
第一成交候选人 | 名称 | ******有限公司寿县分公司 |
响应报价(元) | 3,462,517.47 | |
质保期 |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| |
工期 |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| |
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|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| |
项目负责人(项目经理) | 程晋君 | |
相关证书 | 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 | |
证书编号 | 皖******8147 | |
采购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| / | |
第二成交候选人 | 名称 | ******有限公司 |
响应报价(元) | 3,392,567.62 | |
质保期 |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| |
工期 |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| |
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|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| |
项目负责人(项目经理) | 李立成 | |
相关证书 | 机电工程一级建造师 | |
证书编号 | 冀************ | |
采购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| / | |
第三成交候选人 | 名称 | ******有限公司 |
响应报价(元) | 3,497,492.38 | |
质保期 |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| |
工期 |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| |
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| 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| |
项目负责人(项目经理) | 董徐宜 | |
相关证书 | 机电工程/建筑工程/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 | |
证书编号 | 皖******8891 | |
采购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| / |
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:成交候选人公示截止日期:2025年6月3日17时。公示期内,如对上述成交候选人存在疑问,可依据相关规定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。
1、应答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书面函件。异议函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: (1)异议人的名称、地址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;(2)被异议人名称;(3)异议项目的名称、编号;(4)异议事项;(5)相关请求和主张(6)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;(7)法律依据;(8)异议应当署名。应答人为自然人的,应当由本人签字;应答人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,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2、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:(1)异议材料不完整的;(2)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;(3)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,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。(4)提出异议的时间超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时限的。
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采购工作秩序的,将报请行政监督部门处理。
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,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成交人的依据。
代理机构联系人:刘先生
代理机构联系电话:0551-******